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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属于先征后退吗(取得留抵退税款的,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08 18:25:33

  取得留抵退税款的,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1)一般规定:已取得留抵退税,不得再申请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2)特殊规定:2020年1月20日前,已取得留抵退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缴回,可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