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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纳税人购买“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能否放弃免税申请缴税?

发布时间:2024-02-19 08:08:41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四、企业进口清单所列交通工具及游艇,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