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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区别)

发布时间:2024-04-29 17:43:36

  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区别 一、加计抵减 (是针对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1.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与条件:

  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2.加计抵减比例

  二、加计扣除(是针对算企业所得税时对成本费用的扣除)

  三、计算抵扣(是针对购入农产品)

  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取得农产品销售票据或开具收购票据,进项税额以农产品销售票据或收购票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2019-4-1日起)的扣除率计算。

  举例:甲超市为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购进某果园自产草莓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方票据上注明价款为60000元。

  那么进项税额=60000×9%=5400(元)

  采购成本=60000x(1-9%)=54600(元)

  看完这篇文章的你学会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