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的要求,具体如下:
1、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当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4、职工工资在60%-30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