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飞龙公司欠多少钱(祥云飞龙公司最新消息)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9亿元,同比增长17.81%,净亏损6.59亿元,同比止盈转亏,去年同期净利1044.9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230元。
祥云飞龙,公司全称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18日,现任总经理杨龙,主营业务为以二次物料为主要生产原料,以0#锌、精铅、铟、银、金、冰铜等为主要产品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执行法院:祥云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云 2923 民初 1223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案号:(2021)云 2923 执 122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祥云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昆明市聚新工贸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1,928,233 元,被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向原告昆明市聚新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228,233 元,剩
公告编号:2022-008
余货款人民币 1700,000 元,从 2021 年 6 月份起,每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人民
340,000 元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2、若被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及金额履行义务,则原告昆明市聚新工贸有限公司对全部未付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自 2017 年 12月 31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4,194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12,097 元,由被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支付原告款项 228,233 元,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支
付原告款项 340,000 元。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可能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一直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