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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和需要的资料(深圳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23 07:48:01

深圳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和需要的资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一、办理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经营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二、办理材料

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

验原件

(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

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时限为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

3.审查

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一般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营业执照》。办理时限一般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营业执照》。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营业执照》。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