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材料是什么(营业执照年审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设立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下列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一人有限公司,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新设立的公司,2008年度增加注册资本公司。
(2)从事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企业;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在2008年应全额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加盖企业印章的上一年度已检的营业热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审核年检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股份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上述第1至5项所列材料。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第1至5项所列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办事流程: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受理审查年检材料→企业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交费并发还执照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