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专项资金拨入的账务处理
财政扶贫资金拨入村级,分为资金直接拨付和资金集中拨付两种管理形式,分别账务处理。
1. 财政部门将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村级集体时,村级根据给财政部门开县“收款收据”及银行款项进账通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村级财政扶贫资金
如村级集体收到社会组织或企业捐赠用于集体扶贫项目资金时,村级开具“收款收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款
—**捐赠扶贫项目资金
2. 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到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代管资金专户的,根据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开具给村级集体代管资金“专用收款收据”及银行款项进账通知的复印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款—代理中心代管资金
贷:专项应付款
—村级财政扶贫资金
如村级扶贫项目零星小额支出,从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提取代管资金时:
借:现金
贷:应收款
—代理中心代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