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社保和医保中心的电话分别是多少
大连市社会保险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83790010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大连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新农保,城镇居民保险费的收付。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险票据和票据的管理; 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政府保险基金的收支准备,运作,分析和预警; 负责财务统计和会计工作; 负责上下级资金的上限,下限和调整。
扩展资料:
大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审计和扩大企业保险,政府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 负责社会保险清算;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管理; 组织实施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其他特殊审计工作。
2、负责编制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办理手续,指导业务运作; 负责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负责处理与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有关的信件和访问投诉工作; 协调相关业务培训的组织。
3、负责社会保险阶段计划发展的跟踪,组织测试和发布审查; 负责业务应用系统权限管理; 负责数据管理和网络数据报告; 负责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 负责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管理和维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大连医保服务电话
医保:
160222 83709176 83709183 81709163
社保:
83709058 83709064 83709036
市劳动保障局在以前设立的咨询电话基础上,又增设了一部热线电话:83709158。从9月24日起,一个月内,每个工作日都有医保处、医保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接听电话,直接答复群众咨询。
医保咨询热线962218
是的,且是上海专用的。
拓展资料: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1、18(含)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2、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
①婴幼儿(不包含出生28天以内的);
②学龄前儿童;
③中小学阶段学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
3、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续接人员;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1、普通人群缴费标准
①本市户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②非本市户籍居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9元。
2、特殊人群缴费标准
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人员和纯二女结扎户等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1、城镇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已办理参保代扣手续的,需保证扣费存折余额充足;未办理参保登记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2、农村户籍居民
由各村(社区)委会组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收工作,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办理相关参保、变更手续。
3、在校学生
可以随家庭一起参保缴费,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
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
②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③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
④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门诊医疗待遇
①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
②门诊统筹最高支付为900元;
3、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
4、学生和儿童门诊医疗待遇
学生和儿童意外伤害符合相关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