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补助收入
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传统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中称其为“调剂收入”,属于算外资金来源。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指不是由本级财政局下拨的收入。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
它们有如下区别: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4201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 算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注意 仅限事业单位使用)
“4601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 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 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 经费拨款,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不 通过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