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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房建二级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丽江房建二级资质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3-11-18 15:43:24

1、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申请材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申请材料如下: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验资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复印件;

(九)其他有关文件、证明复印件。

3、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审批程序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丽江房建二级资质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