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指从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的一种资质等级。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涉及油气炼化、储运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工程,包括土建、机械、电气、自控、管道、防腐等专业。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前需要进行延续。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由住建部门负责审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
办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料、办公场所证明、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等。
(4)人员材料: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劳务合同等。
(5)业绩材料: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技术图纸等。
办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具体流程如下:
(1)招聘建造师:企业需要招聘符合条件的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并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2)建造师注册:企业需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并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
(3)网上填写申请:企业需要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电子文档。
(4)准备纸质材料: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企业材料、人员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部门实地申报:企业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资质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经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6)审核通过领证:市建管处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收到核准通知后,可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