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人员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能力,可以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资质等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企业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一)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过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4.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过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二)企业主要人员的工程业绩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至少参与过1项同类别同等级或者更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
2. 企业注册建造师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至少参与过1项同类别同等级或者更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至少参与过1项同类别同等级或者更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并取得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