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三级升二级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是指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活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对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即根据企业的规模、能力、业绩等条件,授予相应的资质等级,以确定其承接工程的范围和限额。
建筑工程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四个等级。总承包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某一类别或多个类别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施工任务的能力,专业承包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某一类别或多个类别建筑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多个专业施工任务的能力。资质等级越高,企业所能承接的工程范围和限额越大,市场竞争力越强。
那么,建筑工程三级升二级的条件有哪些呢?这里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例,简要介绍一下。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设部令第113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近5年内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且合格验收: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