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要求和流程
根据《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局关于规范民用航空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的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应为国内投资或中外合资的企业。外商独资或外商控股的企业不得从事航空信息服务业务。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应以货币形式出资,不得以非货币形式出资。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括航空信息技术、航空信息系统、航空信息服务等内容,且应与其实际开展的业务相一致。航空信息服务公司不得从事与其经营范围无关或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项目经理,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专业人员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并应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应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包括办公场所、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软件系统、安全保密设施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注册航空信息服务公司的流程如下:
投资者应向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颁发营业执照,并在工商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投资者应向昆明市民用航空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民用航空许可证:
民用航空局审核通过后,将颁发民用航空许可证,并在民用航空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投资者应向昆明市税务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