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注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从业资格或者被判处刑罚等不良记录。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教育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经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职称或者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注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的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3)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不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在名称预先核准有效期内,向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填写《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
(6)应当公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
(7)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者《不予许可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商登记申请,填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
注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与其他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不得误导公众。企业名称应当包含“人力资源”、“人才”等字样,以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经营范围应当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注明的服务内容一致,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经营范围应当具体明确,不得使用“等”、“等相关”、“相关”等模糊用语。
注册完成后,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以下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
(2)股东及出资信息;
(3)对外投资信息;
(4)股权变更信息;
(5)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
(6)年度报告;
(7)行政许可信息;
(8)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