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二级资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资格等级。建筑二级资质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前者可以承接不超过2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后者可以承接不超过0.8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令第113号),双鸭山建筑二级资质的办理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万元;
(二)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
(三)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
(四)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五)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业绩要求。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二)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
(三)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
(四)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五)具有与申请等级相应的业绩要求。
双鸭山建筑二级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请单位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受理审核,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资质等级、申请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单位补正或者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如符合要求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进行实地核查。
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实地核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单位整改或者不予通过,并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如符合要求的,将出具《通过通知书》并进行资质评审。
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将根据实地核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资质等级、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单位调整或者不予批准,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如符合要求的,将出具《批准通知书》并进行资质证书制作。
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将根据批准结果,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申请单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双鸭山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