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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2-25 08:34:35

南京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是建筑行业的最高级别的资质,拥有该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任何规模和类型的建筑工程,享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竞争优势。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企业可能需要将自己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给其他企业,这时就需要了解南京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南京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流程

南京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转让的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资质转让协议签订

资质转让协议是资质转让的基础,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的资质名称、等级、范围、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证。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向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资质转让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 资质转让审批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申报后,将对双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转出方是否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2.

转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3.

转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信誉等,能够承担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所涉及的工程项目;

4.

转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注册人员,如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师、注册造价师等,并且与转出方没有重复;

5.

双方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资质转让的其他规定。

审核通过后,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转让审批通知书》,并通知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3. 资质转让登记

双方收到《建筑业企业资质转让审批通知书》后,应当在15日内向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转让审批通知书》原件;

2.

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双方的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

4.

双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

双方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7.

双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

转出方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原件;

9.

转入方的注册人员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