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内容可知,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大力推进“三证联办”,而“三证联办”是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