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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公司要辞退我怎么赔偿呢(怀孕公司要辞退我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3-11-04 09:43:41

因怀孕被公司辞退会得到什么补偿

一、公司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

  1、公司辞退怀孕员工,如果是非法辞退的,要给予怀孕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做产检不能上班,公司可以扣除工资吗

  (一)首先我们来看看公司可以扣工资的情况:

  1、公司代扣代缴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2、公司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劳动者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的其他费用。

  拓展资料:

  女职工做产检不上班,公司扣除工资的:

  1、女职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返回扣除的工资;

  2、没有协商一致的,且公司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扣工资的,女职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3、公司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向工会请求帮忙协商谈判,或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公司开除孕妇的赔偿如下:

  1、在孕妇本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其辞退的,此时公司没有责任,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是公司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的话,则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一、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二、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然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3、再转移档案和社保;

  4、最后由员工按双方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总而言之,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拓展资料: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关法律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员工赔偿金,按照员工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员工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